淄博市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3-12-26 10:17:4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抗(抑)菌制剂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抗(抑)菌制剂生产经营单位非法添加禁用物质、暗示疗效等行为,整顿和规范抗(抑)菌制剂产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淄博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的行为;二是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三是严肃查处违法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认真履行消毒产品备案审查主体责任,严把准入关。对辖区内所有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母婴店、婴幼儿洗浴店等经营使用抗(抑)菌制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网络店铺检查巡查力度,依法查处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行为,对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有关认定意见或检验结论。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加强抗(抑)菌制剂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管理,对抗(抑)菌制剂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备案,并在国家消毒产品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公示。加强抗(抑)菌制剂的生产企业卫生监督,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全市6家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非法添加激素、抗生素、抗真菌剂、抗病毒药物和麻醉剂等禁用物质,未发现宣传或暗示治疗效果。同时,对生产的抗抑菌制剂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抗抑菌制剂4个,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卫生质量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卫生质量要求。

各区县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母婴店、婴幼儿洗浴店等经营使用抗(抑)菌制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经营使用单位1048家,其中,药店、母婴店、商超、修脚店对于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等经营单位605家、医疗机构443家,处理投诉举报2件。对销售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抗抑菌制剂经营单位依法立案处罚。按照《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对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通报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下一步,将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抗抑菌制剂)卫生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高生产企业责任意识,做的依法生产、守法经营,保障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淄博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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