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对我县公共场所进行“双随机”检查 | |||
|
|||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王桂科长一行对我县公共场所进行“双随机”监督抽检。 执法人员分别对淄博翡骊汤泉酒店有限公司、高青嘉雅美容店、高青明学美发店等3家场所进行了监督抽检。重点对卫生许可、相关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公共用具消毒情况、卫生检测情况、通风设施及消毒产品索证情况等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执法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最后,王科长对我县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我县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总体良好,下一步,县卫生执法大队要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的监管指导和规范提升,确保卫生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
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